廣東公布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電站競配規則
1月9日,廣東省發改委、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廣東省水利廳聯合印發《廣東省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電站競爭性配置工作方案》。該方案對競爭性配置評分規則進行明確,分值滿分100分,由已支付資金比例得分與綜合效益評價得分構成。其中綜合效益評價得分滿分40分,由降低參與中長期市場電量比例和鼓勵配置儲能兩部分相加組成,若兩部分相加超過40分,按40分計。具體分值如下:
(一)已支付資金比例,滿分60分。2023年6月30日(含)前已支付資金額占項目總投資額的比例每增加1%,得0.6分,該項最高得60分;
(二)綜合效益評價,滿分40分。
1.降低參與中長期市場電量比例。項目單位承諾參與中長期市場的電量占上網電量的最高比例在100%的基礎上每減少1%,得0.4分,該項最高得40分;
2.鼓勵配置儲能。鼓勵項目單位自愿配置儲能,配置儲能容量占光伏發電項目1小時額定上網電量的比例每增加1%,得0.25分,該項最高得10分。
全文如下: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水利廳
關于印發《廣東省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電站競爭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粵發改能源〔2026〕14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水利局、林業局,惠州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廣東電力交易中心:
為妥善處理已備案且投入資金建設、但未納入省開發建設清單的地面集中式光伏電站開發建設問題,經研究制定《廣東省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電站競爭性配置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水利廳
2026年1月9日
廣東省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電站
競爭性配置工作方案
我省人多地少、土地資源緊缺,不適宜發展地面集中式光伏。為妥善處理已備案且投入資金建設、但未納入《廣東省能源局關于下達2023年地面集中式光伏電站開發建設方案的通知》(粵能新能〔2023〕25號)的地面集中式光伏電站(以下簡稱“存量項目”)問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結合國家及我省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工作要求,堅持從嚴控制開發規模,通過競爭性配置和市場化機制優選存量項目納入開發建設清單,促進企業理性投資。除納入省開發建設清單的項目外,全省不再新上地面集中式光伏電站,有關部門及電網企業不再辦理項目備案、用地、環評、水保、并網等相關手續。
二、參加競爭性配置條件
參加競爭性配置的存量項目,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2023年6月30日(含)前已完成項目備案;
2.截至本工作方案印發日各項手續已齊備:已取得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或辦理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水土保持方案許可、光伏陣列用地選址意見、升壓站建設用地使用權,且已辦理升壓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符合國土空間規劃)。
三、競爭性配置評分規則
競爭性配置實行評分排序,分值滿分100分,由已支付資金比例得分與綜合效益評價得分構成。其中綜合效益評價得分滿分40分,由降低參與中長期市場電量比例和鼓勵配置儲能兩部分相加組成,若兩部分相加超過40分,按40分計。具體分值如下:
(一)已支付資金比例,滿分60分。2023年6月30日(含)前已支付資金額占項目總投資額的比例每增加1%,得0.6分,該項最高得60分;
(二)綜合效益評價,滿分40分。
1.降低參與中長期市場電量比例。項目單位承諾參與中長期市場的電量占上網電量的最高比例在100%的基礎上每減少1%,得0.4分,該項最高得40分;
2.鼓勵配置儲能。鼓勵項目單位自愿配置儲能,配置儲能容量占光伏發電項目1小時額定上網電量的比例每增加1%,得0.25分,該項最高得10分。
四、工作安排
對2023年6月30日(含)前各項手續齊備的項目,先行組織開展競爭性配置,按照競爭性配置得分從高到低排序后,截取總規模不超過150萬千瓦的項目納入存量項目開發建設清單;后續組織其他手續齊備的項目開展競爭性配置,截取總規模不超過500萬千瓦的項目納入存量項目開發建設清單。
(一)組織項目申報和初審。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門組織存量項目申報(材料清單參考附件1,申報材料逐頁加蓋項目單位公章),對項目2023年6月30日(含)前已支付資金比例(附件2,計算規則見附件3)以及申報材料等進行初步審核,并會同生態環境、水利、自然資源(林業)等有關部門對項目手續齊備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查,最后匯總形成符合競爭性配置條件的項目清單(附件4),連同項目申報材料一并報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對項目參與中長期市場最高電量比例承諾函(附件5)、配置儲能承諾函(附件6)、競爭性配置自評表(附件7)等材料,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門無需審核,由項目單位密封后經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門統一報送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二)組織評分和排序。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組織相關部門對參加競爭性配置項目進行復核,并組織專家或委托專業機構評分,按分值從高到低排序,截取相應規模項目納入存量項目開發建設清單。
(三)印發存量項目開發建設清單。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將存量項目開發建設清單公示后予以印發。
五、有關要求
(一)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門要提高站位,加強項目審核把關,同時督促項目單位認真落實承諾事項、依法依規開展項目建設,不得違反各行業法律法規要求。對虛報、瞞報,提供虛假信息及材料的項目單位,取消項目競爭性配置資格;如項目已納入存量項目開發建設清單,將其從清單內剔除;如項目已并網,電網公司將項目從電網解列。已納入存量項目開發建設清單的項目,應于兩年內實現全容量并網,逾期未并網容量不再支持建設,電網公司不予并網。
(二)廣東電力交易中心按月核實項目參與中長期市場電量比例,督促項目單位落實承諾事項。如項目簽訂的當月中長期合同電量占當月上網電量的比例超過承諾的最高電量比例,超出部分電量自愿按照當月月度集中競爭交易綜合價與日前市場統一結算點月度加權平均綜合價之差(為負置零)進行回收,回收的相關費用納入當月電費結算,由全體工商業用戶分享。
(三)電網企業核實確認項目單位落實配置儲能承諾事項,對未按承諾配置儲能的項目,電網公司不予并網、不予調度、不收購其電力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