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下發!寧夏:存量0.2595元/kWh,增量競價區間0.18-0.2595元/kWh
9月12日,寧夏自治區發改委、西北能監局正式印發《自治區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
存量項目:
2025年6月1日以前投產的新能源存量項目,分布式(分散式)項目上網電量全部納入機制電量,集中式補貼項目機制電量比例為10%,2024年6月1日前投產的集中式平價項目機制電量比例為30%,2024年6月1日起投產的集中式平價項目機制電量比例為10%。
機制電價為寧夏燃煤發電基準價(0.2595元/千瓦時)。
執行期限按照項目達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與項目投產滿20年較早者確定。執行固定電價的新能源項目,按照原核定電價執行。享有財政補貼的新能源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內的補貼標準按照原有規定執行。
增量項目:
2025年6月1日起投產的新能源增量項目,初期納入機制的電量規模與現有新能源價格非市場化比例適當銜接,每年新增納入機制的電量規模,可根據國家下達的年度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以及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適時調整。
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價通過統一競價形成。已投產和未來12個月內投產、且未納入機制執行范圍的新能源項目自愿參與競價。
綜合考慮合理成本收益、綠色價值、市場供需、用戶承受能力、有序競爭等因素,競價上限暫設為0.2595元/千瓦時,下限為0.18元/千瓦時,后續視情況調整。
競價時按報價從低到高排序確定入選項目,機制電價原則上按入選項目最高報價確定、但不得高于競價上限。村級光伏幫扶電站項目按照農業農村部門相關政策執行。
納入機制的增量項目執行期限為12年。